2010-06-07 13:03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尚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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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游戏玩家陆明最近去世,留下了一把价值5万元人民币的顶级装备“屠龙刀”,也由此引发了一场争夺大战。
原来,陆明早年与李珍结婚。婚后陆明一直迷恋网络游戏,并在游戏中认识女玩家杨燕,双方经常一起“冲关杀敌”,并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结为“夫妻”。两人在游戏中配合默契,一起得到了最高装备“屠龙刀”。有玩家出5万元人民币要购买此刀,但两人没舍得卖。
因一场意外,陆明去世。不想,李珍与杨燕都主张对“屠龙刀”的所有权。李珍说:“我与陆明是登记结婚的夫妻,受法律保护,我当然有权继承他的遗产!”杨燕也不示弱:“屠龙刀是我和陆明在游戏中结婚后共同获得,我花了大量的精力和他一起努力才得到。现在他不在了,屠龙刀当然该留给我!”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
网络世界的“屠龙刀”是不是遗产?如果是,该由谁继承呢?
【律师意见】
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 潘小军律师
网络世界给了人们极大的自由,也对现实世界的伦理和法律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但人类社会必须有秩序,网络世界也不能例外。尽管我国针对网络世界的立法还很不健全,但仍可以根据立法精神和法律原理对网络世界中所出现的问题予以解决。
要想解决“屠龙刀”之争,必须要理清三个法律问题。第一,“屠龙刀”是否属于遗产?网络世界中的虚拟财产在现行立法中尽管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已经得到司法实践的认可。而我国继承法中所讲的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所以“屠龙刀”完全可以成为一种遗产。第二,陆明与杨燕之间的“婚姻关系”是否成立?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男女双方必须到民政机关进行登记才能缔结婚姻关系。所以,陆明与杨燕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夫妻关系。第三,陆明和杨燕就“屠龙刀”的所有权存在何种法律关系?尽管“屠龙刀”作为一项虚拟财产不能直接适用物权法,但可以参照物权法进行处理。根据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陆明和杨燕在“屠龙刀”的所有权上是一种共有关系。由于对共有份额没有进行约定,因此可以推定为按份共有。
根据上述分析,“屠龙刀”作为陆明和杨燕的共有财产,杨燕可以获得其中的一半,而另外一半属于陆明的遗产,应该由李珍继承,因为李珍才是陆明法律上的配偶,享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