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05 16:13 来源:07073.com 作者:阿火 |
|
百度贴吧侵犯网友肖像权被判赔偿6000元
链接:http://news.07073.com/redian/395363.html
新闻摘要
患有精神残疾的张先生喜欢穿女装,未料他的照片出现在百度贴吧内。记者昨天获悉,延庆法院认定百度贴吧侵犯了张先生的名誉权和肖像权,判决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6000元。
家住延庆的张先生现年67岁,患有精神残疾。他平时喜欢女性装扮。去年12月,他发现百度贴吧内有自己穿女装的照片,同时附有“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辫子细又长”等话语。张先生因此将百度贴吧的经营者——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赔5万元。
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认为这些照片是其他人传上去的,百度不存在侵权行为。
今日点评
洒洒:都是小钱……
狼哥:6000元换来了多少东西呢?百度应该算是赚了!
阿火:这照片真有爱!不过问题是,网友上传的图片百度如果限制起来很麻烦,最后结果很可能是大家都没法传图了。
尚文:这还真能告成啊,那以后都这么整,百度不得被搞死啊!
法官:百度以为自己是腾讯啊?可以盗用空间照片?
安宁:百度的行为不做评论!不要和谐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