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02 11:40 来源:网络 作者:尚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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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一名约30岁的女子怀抱1岁多的女儿,爬上了楼顶的露天框架,声称要跳楼。提及原因,该女子说,其12岁儿子沉迷网络,离家出走,她此举是为向网吧讨说法。
现场
网吧楼顶,女子抱孩要跳楼
昨天上午9时许,郑州市东风路天旺广场步行街西口处,一名女子抱着孩子爬上楼顶的露天框架,欲轻生。
露天框架下面,该女子的丈夫张先生不停地劝说着,旁边的派出所民警和消防队员也准备上楼营救。
由于女子怀中还抱有一小孩,救援人员担心女子情绪激动,孩子发生意外,所以站在下面劝说。
“我大儿子是在网吧走失的,网吧为此一定要负责,他们得赔偿我。”女子说。
经过劝说,30多分钟后,女子终于下来。
女子
若不是沉迷网络,儿子不会出走
跳楼女子说,十几年前,她跟着丈夫来郑州打工。夫妇俩儿女双全,大儿子12岁,小女儿1岁多。丈夫从事装修工作,自己则在家带孩子。
最近一年,大儿子安安(化名)忽然迷上了网络游戏。他从学校退学后,每日游荡,家人管不住。今年4月24日,安安离家出走。从东开发区赵庄到帝湖花园,从南三环万客来到北环,父母找遍了郑州的网吧。为此,张先生丢了工作,家中日益困窘。
张先生说,7月10日,他在天旺广场亿龙网吧发现了安安。安安蓬头垢面,消瘦得连家人都认不出了。“安安说,几个月来,他一直在该网吧沙发、过道和地下室生活,有一个伙伴从家中带吃的给他。”张先生说。
他们把安安领回了家。哪知,没过三天,安安又出走了。家人再次苦寻,因为没有了经济来源,全家只剩下50元钱。
张先生认为,如果不是网吧把关不严,放入未成年人,安安也不会沉迷网络,更不会出走。他们希望,亿龙网吧能够赔偿经济损失。
网吧
不应由网吧担责,可查监控录像
昨天早上,安安母亲张女士到网吧讨说法。但一孙姓负责人称,此事不应由网吧承担责任,而且还报了警。
亿龙网吧一位张姓负责人说,7月10日,安安并不是在该网吧被找到的,而是网吧工作人员在广场前发现的:“事前,家长曾到网吧找过,留下了孩子照片。当天,我们的人在广场发现了孩子,就立刻通知了家长。之后,孩子再也没来过。网吧有三个月的监控录像,可以查。”
该负责人讲,张女士还经常抱着小女儿来网吧乘凉聊天。“几天前,张女士说自己找孩子没钱了,要求网吧给钱。”网吧一位孙姓负责人说,自己可从工资里资助200元,而且愿意帮她找工作。
“我们让她在天旺广场做保洁。可是她嫌工资低,还是让拿钱。”网吧负责人就报了警。
律师
网吧如留未成年人上网,应接受处罚
天之权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律师张少春分析认为,这起事件中,目前双方各执一词,最关键是要搞清楚,该网吧是否长期容留安安在此上网?
张少春说,如果张女士所说属实,确实有证据证明该网吧长期容留未成年人上网,那么,网吧应当接受公安部门、文化稽查部门的行政处罚;此外,张女士也可以要求该网吧支付寻找安安的相关费用,但建议张女士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不应该采取极端方式。
关于长期以来难以解决的青少年网瘾问题,张少春律师认为,一方面是网吧追逐利益所致;另一方面,文化稽查部门应当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坚决重罚不能手软,而家长的教育也极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