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03 09:16 来源:新闻晨报 作者:尚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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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岁的邓某最大的兴趣就是打网络游戏。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得知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购买游戏点卡,在使用错误的卡号与密码竟也能成功充值时,便开始疯狂充值。但有次玩得太大了,一次竟充了1000万元,结果被抓了。近日,浦东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邓某刑期二年,缓刑二年,罚金2万。
邓某高中毕业后,一直待在家里,最喜欢打游戏。2008年7月8日,某网游公测,邓某兴致勃勃要尝鲜。看到可以用上海电信发行的“聚信卡”给游戏充值,他马上操作。充值成功后,邓某又鬼使神差地在充值页面随意输入卡号和密码,并填写游戏最高充值额度298元,按下回车键后,竟然也成功了。原来,那几天由于相关部门的技术人员不小心输入了错误代码,导致支付审核出现了故障。巧合的是,这一漏洞正好被邓某无意中发现并利用。
自从发现了给网游“免费”充值的方法后,邓某觉得找到了生财之道。从7月8日到14日,他连续充值238笔,致使易宝支付损失5.8万余元。窃取来的点数,邓某除了自己玩,还在淘宝网上卖了1.1万余元。此后,邓某又尝试在其他网络游戏中进行“免费充值”,竟然也获得了成功。邓某越想越兴奋,他决定玩把“大”的:在网络游戏“仙灵传说”中一次性充值1000万元。
异常变化终于引起了北京通融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即易宝支付)技术人员的注意。7月15日,公司采取措施,追回“仙灵传说”中未发货款1091万余元,随后又关闭了邓某的游戏账号。
游戏账号被关没有引起邓某的警醒,反而多次与对方客服联络,质问关闭缘由。直至今年5月13日,易宝支付向上海警方报案。5月19日,邓某投案自首,并退出全部赃款。
主审法官丁晓青案后说,游戏点数仅供玩家玩游戏时用,是虚拟财产,不具有传统意义物及货币的属性,但是游戏点数本身可以兑换成现实中的货币,具有财产价值,能够成为犯罪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