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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规定将终结道具收费 页游前景未知

投稿 纠错 评论 2010-06-23 13:31来源:网络作者:尚文

  野蛮生长、创下无数财富神话的网游市场终于要结束其混乱局面了。昨日,文化部正式发布《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首次系统地对网络游戏的娱乐内容、市场主体、经营活动、运营行为和法律责任做出明确规定。据悉,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网络游戏进行管理和规范的部门规章,该办法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首次确立了从事网络游戏活动的基本原则,明确了适用范围及“网络游戏”、“网络游戏上网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等概念,同时对网络游戏内容管理、未成年人保护、经营行为、虚拟货币等有关网游市场的热点话题做出了明确的制度安排。业内人士称,网游市场可能因此引发大洗牌,网游企业多年来的“暴利”状况或将走向终结。

  实名制成网游管理基石

  在此次出台的《办法》中,“实名制”这个此前备受争议的焦点话题终于一锤定音。根据《办法》规定,网游运营企业应当要求网络游戏用户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实名注册,并保存用户注册信息。对此,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司长李雄表示,实名注册是《办法》提出的非常关键的一个制度安排。实名注册是按照中央和整个互联网发展的要求,加大管理力度的一个措施。这要求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在用户信息注册时,设置一个针对实名注册的系统和环节。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此次《办法》的出台,目前网游市场上热火朝天的SNS(社交网络)以及手机游戏等新贵也被文化部纳入了管理范围,这意味着“实名制”也将在这些类型的游戏中被要求实施。对于网游“实名制”,盛大、腾讯、网易等传统网游公司回应称前期都已经逐步完成了“实名”注册的准备并已经开始大范围实施,因此影响不大。但是深圳战国策分析师杨群介绍,在新兴的SNS网游领域,“实名制”则还没有大范围推广,因此此次《办法》估计可能给中小型SNS游戏运营商造成不利影响,特别是在《办法》中文化部提出了“从事网络游戏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和网络虚拟货币交易服务等经营活动的单位,须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的明确要求,估计会对一些资金实力不足的小型SNS游戏运营商造成“致命”打击。

  对未成年人保护加强游戏虚拟货币将得以规范

  网络游戏市场近年来虽然发展迅猛,市场价值不断提高,但是相应所引发的社会问题也不少,其中未成年人网游成瘾更是受到了社会各界尤其是家长群体的高度批判,为此,网游还曾经一度获得了“精神鸦片”的骂名。因此,在此次发布的《办法》中,文化部明确要求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应当采取一系列未成年人保护措施:一是根据内容、功能和适用人群,制定用户指引和警示说明;二是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网络游戏不得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内容,以及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三是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技术措施禁止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的游戏或者游戏功能,限制未成年人的游戏时间, 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四是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

  对于这一系列措施的推出,盛大、腾讯、网易等网游厂商的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纷纷表示将给予大力支持,网易游戏部的相关人士称,其实过去几年里,在网游内容方面的行业监管一直都在不断加强,企业针对这方面也在不断因应政策和客户需求予以改进,并且在技术手段上尽可能防止未成年人接触不宜内容并限制游戏时间。

  据杨群表示,目前各大网游运营商的 “家长叫停”服务在流程上比较繁琐,实际效果并没有真正体现,此次《办法》出台后各大网络运营商还需要拿出更有效率的技术手段才能真正达成对未成年人的有效保护。“但是这里面难度很大,不光是个技术问题,而是企业运营和社会责任之间的取舍问题,毕竟,现在未成年玩家在网游玩家总数中所占的比例不低,全面封杀未成年玩家可能对网游企业的营收造成不利影响。”杨群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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