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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违规最多罚3万 专家称罚金低没力度

投稿 纠错 评论 2010-07-07 11:48来源:北京日报作者:尚文

  7月1日起,由国家工商总局起草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要求对网络游戏玩家实行“实名制”登记。昨天,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虚拟世界的消费纠纷调解自此有了法规依据。中消协有关负责人则表示,现有规定中3万元以内的处罚金额明显偏低。

  工商部门 网游投诉调解难度大 调查取证还需研究

  “一颗网络游戏中的八九级宝石在现实生活中可以折合人民币几十万元。”据了解,网游投诉两大问题最常见,一是游戏物品被盗,二是游戏账号被封存。游戏玩家投入金钱和精力在网络游戏里拼杀,虚拟设备的丢失不仅能带给玩家很大精神损害,还有巨大的经济损失。但是网游消费者却往往投诉无门,运营商不负责,工商部门调解难度也很大。

  “首先是取证难,第二是消费者的实际损失难以定性,第三是缺乏法规依据。”工商人员介绍,由于网络游戏是在虚拟环境中进行的,争议问题证据的取得、保存,不会像现实环境中的购物或接受服务那么直接。

  如何对网络游戏投诉问题调查取证,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中消协 违规罚金最多3万 失信成本太廉价

  自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暂行办法”明确要求,今后,电子化的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可以作为处理消费投诉的依据。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不得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是记者查询“暂行办法”发现,罚金最高也不超过3万元。

  对此,中消协消费指导部负责人表示,这一处罚力度相对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明显偏低。不仅如此,现有的一些法律法规,对经营者的处罚金额都停滞在数年前,不足以让失信的经营者受到应得的惩罚。

  专家 网络消费有望纳入消法 游戏应明示维权流程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吴景明是中消协特邀的政策及立法顾问,正在参与修订我国消法,据他透露,目前正在修订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包括网游在内的网络消费成为重点内容。在一些发达国家,对网游的控制非常严格。网游经营者应承担明确的社会责任并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健康权”和消费安全。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主任韩淼表示,消费者普遍建议网游企业今后在游戏开始环节就明示消费者维权流程,公布售后机构和客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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