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28 14:44 来源:和讯 作者:尚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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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北京市二中院公布了“真假开心网”判决结果,宣判结果称,北京千橡网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千橡网)不得在使用北京开心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开心网)的知名服务的特有名称“开心网”相同或近似的名称。千橡网将赔偿开心网四十万元经济损失。千橡代理律师对在场媒体表示,应该鼓励企业间竞争,不应该随意认定侵权将提起上诉。
千橡代理律师称:“互联网这个行业是一个新兴的行业,作为司法部门在处理类似案件的时候,应该本着鼓励这个企业竞争发展的角度,维护社会秩序的正常进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这个角度来考虑,尽可能的能够不认定侵权的不应当认定侵权,应该对新兴行业的尺度把握的严格一点,不应该随意的认定它是侵权行为。”
千橡代理律师同时对媒体称,作为代理律师我们认为法院这个判决是错误的,千橡网景公司还有千橡互联公司都明确表示准备要上诉。